环境监察工作计划

时间:2024-06-21 15:18:47
环境监察工作计划3篇

环境监察工作计划3篇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我们又将迎来新一轮的努力,该好好计划一下接下来的工作了!估计许多人是想得很多,但不会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环境监察工作计划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环境监察工作计划 篇1

为有效开展20xx年环境监察工作,维护我县环境安全,更好地为建设生态文明服务,根据环保部《环境监察办法》、《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和我局20xx年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结合我县污染源分布和环境监察、监测人员数量及装备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一、污染源监察

1、监察方法:采用“双随机”抽查,即随机确定被检查对象、随机确定检查人员。完善环境监测、环境监察联动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同步进行监测和监察。

2、监察内容:环评及“三同时”执行情况;废水、废气、噪声治理设施运行(含在线监控设施)及是否达标排放情况;固废(含危废)产生、暂存、管理及处置情况;排污申报及排污费缴纳情况;排污许可证申领及执行情况;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企业环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等。

3、监察频次:

(1)重点污染源监察:每季度抽查25%重点污染源做为环境监察、监测联合检查对象,对没有抽查到的重点污染源在第四季度全部纳入检查对象,以保障对重点污染源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2)一般污染源监察:根据在岗环境监察人员数量(11人),确定20xx年至少要抽查110家一般污染源,每季度与重点污染源同步抽查30家一般污染源做为联合检查对象。

4、抽查时间:在每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采用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下一季度的监察人员和被检查对象,并做好记录。

5、重点污染源名单:

6、一般污染源名单:

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察

根据县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每天传送的信息,做好建设项目的环评督办和动态跟踪监察工作,经审批做环评报告书的新建项目环保“三同时”每月跟踪监察一次;经审批做环评报告表的新建项目环保“三同时”每季度监察一次。

三、饮用水源保护区监察

县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每月一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向县政府报告。

四、生态监察

在夏、秋两季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发现火点立即向当地镇政府报告。

五、减排监察

列入污染减排项目的企业(名单由主管局污染物控制和核与辐射管理科提供)进行每月一次监察,并填报减排核查报告。

六、环境执法后督查监察

对立案查处的污染源在决定书下达后60日内(废水超标排放被处罚的30日内)开展环境执法后督查监察,并将后督查情况书面报县主管局规划法制科。

七、监察要求

1、环境监察人员开展现场监察工作时,要亮证执法,张贴《县环保局环境执法告知书》,现场制作《县环保局环境现场监察记录》,并同步采取使用现场执法记录仪、手机拍照等措施固定有关证据,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责令整改,提出整改要求,所做的有关文书及影像资料移交相应管辖的环境监察分局按程序报告并作出处理。

2、环境监察人员在现场检查过程中,要清正廉洁,不得违反党纪、政纪和国法。

环境监察工作计划 篇2

按照全省环境监察座谈会精神和市环保局重点工作安排,市环境监察支队20xx年将继续以环保专项行动和污染减排工作为主线,抓好“一个环保专项行动,六个专项检查,两个基础能力建设”。

一个专项行动是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专项行动

随着环境形势和国家政策的倾斜,08年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更加紧迫的任务,环保专项行动将时间更提前,形式更具体,任务更艰巨,市环境监察支队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准备。一是提高督办力度,落实挂牌时限;二是加强现场检查,将污染控制在源头,消灭在源头。制定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治范围、重点步骤和时间安排。加大违法企业处罚力度,有效地整治污染,治理松花江流域环境,切实解决一批环境污染问题。

六个专项检查

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确定重点污染源,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加强全市粮食深加工、石油化工、屠宰、酿造、水泥等重污染行业的监管。08年市环境监察支队要认真做好以下几项环境监察工作:

一是排污企业超标排放行为的专项检查

按照省环境监察总队的部署,08年环境监察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彻底杜绝企业超标排污。市环境监察支队充分利用现有办公条件,积极调动工作,统筹安排,按照重点污染源监察制度,对重点污染源、重点行业污染源重点检查,加强管理。彻底杜绝超标排污企业。

二是对污染减排单位的专项检查

按照污染减排任务目标,做好现场监察任务,促进减排单位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率和作用率.增强自动监控系统在环境监察工作中的作用,保障减排任务中监察系数核定顺利完成,保证监察达标率的准确性,保证监察系数稳定提高。

三是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专项检查

建立和完善了科学的污染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积极推进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和减排,要求企业完成在线监测安装任务,督促已经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的企业完成环保验收和联网调试,重点检查其运行效果,加强对全市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和治理,使污染减排工作真正落实在各个排污环节,充分发挥在线监控系统在环境监察工作中的作用。

四是开展建设项目专项检查

加强新建项目执行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对试运行期间的污染源每月监察不少于2次,严厉打击超期试生产或以试生产为由超标排污现象。

五是排污费征收专项检查

为贯彻落实《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按照省环保局《关于开展排污费稽查工作通知》精神,制定排污费稽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排污费稽查工作,强化排污费征收。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排除行政干扰,解决少征、漏征、协商收费等问题,提高依法征收水平,促进污染减排。

六是辖区超标锅炉的的专项检查

为加强环保模范城建设,重点整治辖区燃煤小锅炉烟尘超标排放问题,加强现场检查,督促散烧燃煤锅炉型煤改造,提高城区空气质量。

两个基础能力建设

1、污染源动态档案及排污申报核定能力建设

按照省环境监察总队部署,市环境监察支队抓好市辖区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动态档案建设、环境风险隐患动态档案建设。提高排污申报的真实度和准确度。

2、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效能

为适应新形势下环境监察工作需要,提高队伍凝聚力、强化执法人员素质,建章建制,理顺关系,制定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定期召开全市监察工作调度会,部署工作,保证专业报表及时、准确。按照国家标准化环境监察队伍建设要求,提高人员素质的同时,提高装备水平,保证重点工作想到的就能做到。

环境监察工作计划 篇3

20xx年全省环境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污染减排为中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根本,以确保环境安全为底线,以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突出四项重点工作,搞好五个专项活动,创新五项监察机制,全力保障各项环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突出四项重点工作

(一)突出主要污染物减排环境监察

1、强化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继续加强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工程减排项目、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和燃煤电厂脱硫脱硝设施现场监察,认真核算主要污染物减排监察系数,督促已建成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大对新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电力行业脱硝、钢铁烧结机脱硫、重点行业污染治理等重点减排工程现场监察,督导其及时形成减排能力。加大对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十五小”反弹问题的查处力度,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2、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监察。修订完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和程序,开展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工作。严格建设项目试生产核查,加强对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厉查处未批先建、擅自投产等违法行为,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新增量产生。加大产业集聚区现场检查力度,促使企业加强污染治理、减少污染排放。

3、加强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加强自然保护区、资源开发等领域的环境监管,重点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加强农村环境监察工作,组织开展对工矿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秸秆禁烧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监察工作。

(二)突出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等环境风险源环境监察

开展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等环境风险源企业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建立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档案。加大对环境风险防范设施、防范制度和规程执行情况、环境应急预案修订和演练情况、应急物资贮存情况、污染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污染治理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深化环境专项执法检查成果,排除环境污染隐患,全力保障环境安全。

(三)加强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工作

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制度,在具备条件的省辖市、县(市)推行自动监控数据用于排污费征收工作。强化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数据汇审工作,做好小型微型企业排污费征收简易程序的实施工作。加大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力度,进一步规范排污费征收工作。全面推进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工作。继续做好国控重点污染源排污费公示工作。

(四)强化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和管理

1、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按新标准达标验收及复检工作,不断提高辖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加大培训力度,创新培训形式,严格执行“环境监察执法证”的培训考核,提高环境监察人员持证上岗率,进一步提升环境监察人员业务素质。

2、加强环境监察政风行风建设。以“创先争优”、“向田洪光学习”、“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弘扬环境监察系统“顾大局、守纪律、讲奉献、爱岗敬业”的先进典型,继续推行环境监察廉政卡制度,进一步推动全省环境监察系统行风政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3、加强环境监察政务信息工作。紧紧抓住环境监察的热点、难点和亮点工作,按照《省环境监察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加大典型性、指导性、创新性政务信息的报送力度。同时,加强对政务信息员的培训,积极推动辖区内环境监察政务信息交流,不断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二、开展五项活动

(一)开展重点流域、区域、行业、重点企业环境执法检查活动

进一步巩固深化环境执法监管年活动成果,对河流水质断面多次超标、大气污染严重、减排问题突出、“十五小”多次反弹等地区,以及群众反复投诉、媒体曝光等环境违法案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和整改情况后督察,督促环境违法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开展重点减排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争先创优活动

通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镇污水处理厂、燃煤电厂等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监管,督促企业不断健全创新内部管理机制,增强环境守法自律意识,提高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率和稳定达标率。

(三)开展环境监察稽查专项行动

以污染源现场监察、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排污费征收工作为重点,在全省开展环境监察稽查专项行动,认真查找不足,及时进行整改,从根本上规范全省环境执法行为,强化环境现场执法工作。

(四)开展全省环保专项行动

以涉危险化学品、重金属、危险废物企业和敏感区域、流域为重点,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风险防范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重金属排放企业名单等重点行业环境整治信息,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五)开展环境监察大比武活动

以污染防治基本理论、环境监察执法基本知识、现场环境监察和违法案件调查取证基本技能为主要内容,在全省开展第二届环境监察大比武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省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创新五项环境监察机制

(一)创新环境执法模式

出台《省环境监察执法模式指南》,指导全省建立“责任网格化、执法模板化、管理分类化”的立体化执法新模式,提高环境执法效率。

(二)探索环境风险源环境监察规律

研究制定环境风险源环境监察指南,规范环境风险源环境监察行为,有效发挥环境监察工作在防范、化解环境风险方面的作用。

(三)探索远程环境执法管理机制

制定省远程环境执法管理规定,探索执法监管工作电子化、信息化运作模式,建立省重点污染源地理信息系统、环境管理信息档案,不断规范和加强远程执法管理。

(四)探索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

修订《省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调整充实、丰富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确保设施稳定有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探索跨行政区域环境执法合作机制和部门联动执法机制

开展省控断面超标问题的监督检查,排查水质超标原因,加强上游企业和敏感区域、敏感时段的环境监管,探索构建相邻市、县(区)间环境执法、信息通报、纠纷预防与处置的跨区域联动执法长效机制。加强与监察、住建、水利、安监和流域管理等部门的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逐步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有效增强环境执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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